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开放相伴而行

来源:今日中国作者:本刊记者 赵 阳

2022年5月5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正式生效。当日,49家中国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08件。 

  《海牙协定》的生效,既为国内创新主体“走出去”提供更好服务,也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又向前迈进一步。 

  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从2017年的第22位提升至2021年的第12位,稳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各国中唯一持续快速上升的国家。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历史性跨越

  中国知识产权工作,始终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谢小勇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已起步,但在改革开放后才建立起相关法律制度并逐步完善。“特别是1982年通过的《商标法》,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内第一部法律,之后又陆续出台《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可以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全面建立,更没有知识产权事业的今天。” 

当时,国内围绕要不要建立专利制度产生了很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科技实力、创新能力不足,建立专利制度会导致国外技术在中国形成垄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引进国外的技术并使其在中国得到保护和应用,是一个很好的借鉴。而实践证明,专利制度的建立,为中国科技创新提高提供了原动力。 

  以2001年入世为契机,中国进一步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对相关程序进行了大幅调整,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和水平。2008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由被动接受转变为内生动力为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描绘出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 

  成绩显著

  知识产权能从多种途径产生经济效益。谢小勇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高水平对外开放不可或缺的。 

  忆及1997年刚进入中国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前身)工作的情景时,谢小勇说道:“我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第三个月,就到华为进行调研。”据他介绍,当时华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非常薄弱,后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同时加强海外布局,拥有了大量自己的专利。华为坚持每年将10%以上的销售收入投入研究与开发,近十年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845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底,华为在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超过11万件,90%以上专利为发明专利,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2021年度专利授权量均排名第一。如今,华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权人之一,不仅在国内成为行业引领者,专利数量在海外也遥遥领先,打破了被国外企业在技术和专利方面垄断的被动局面。 

  对华为进行了十余次调研,谢小勇感慨道,华为知识产权部门从最初只有几名员工,发展到现在的数百人团队,已经覆盖了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全类别。“华为曾经每年要支付数亿元的知识产权许可费,如今只靠知识产权就能盈利,更不用说通过技术创新研发的产品收益了。”对此,谢小勇表示,华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有目共睹,成绩亮眼,这些离不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 

事实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成为国际经贸谈判和合作中的重要议题。“无论是日美贸易摩擦引发的半导体战争,还是美西围绕信息产业的贸易争端,或是近几年的中美贸易摩擦,知识产权均是关键因素。”谢小勇说。 

  近年来,知识产权在驱动科技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国际贸易中的核心要素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国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进出口专利使用费的增长也十分可观。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由2017年的2265.1亿元增长到3783.0亿元,其中出口年均增速达23.8%,是进口增速的2.03倍。 

  获国内外肯定

  为了更好吸引外资、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领域做出不少尝试,取得很大成果,获得海内外企业的良好赞誉。 

  谢小勇举例,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重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原来更多立足于保护和应用科技创新成果,机构改革过后,更多地从市场角度,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增强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的动力和信心。” 

  2022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谢小勇解释道,“同保护”就是保障中外企业得到同等保护,也表明中国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知识产权制度,是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吸引国外创新主体的核心要义。 

  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2021》显示,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足够好或非常好的欧盟企业占到受访企业的一半,这在历次调查中尚属首次。2021年,国外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1万件,同比增长23%,商标注册是19.4万件,同比增长55.2%,这些都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出海”,企业在国际化发展中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也明显增多。 

  谢小勇说,近些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涉及到的案件每年都有上千件,因为信息不畅、应对能力不足、费用太大等问题,给企业造成很大困扰。 

  针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存在的难点和痛点,2019年7月10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成立。为确保指导服务的专业性、准确性,指导中心面向全球征集并遴选指导专家152人,覆盖18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为指导业务运行提供了专业保障。自成立以来,该中心累计向640家企业出具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 

  中国一家企业为拓展某国业务,2014年开始与当地企业合作,作为其产品代理商。不料,几个月之后,当地企业抢注了中国企业商标,导致中国企业后续在该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法授权。无奈之下,2020年6月,该企业向指导中心发起求助。 

  指导中心当即展开调查,指导专家对案情开展讨论,并提出应对策略。同时,指导中心发现这不是个例,众多中国企业都遇到类似侵权。指导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向其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反映情况,很快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目前,指导中心已在全国建立了22个分中心,同时整合了很多人才及机构,对走出国门的创新主体给予指导保护。指导中心每年还会针对相关主题进行培训,截至2021年底,培训5.6万人次。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61分(百分制),创历史新高,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的充分认可。 

  从“接受者”到“参与者”“建设者”

  知识产权制度是舶来品,在中国发展的40年间,经历了从引进到消化吸收的转变过程,中国也从知识产权制度的“接受者”变为“参与者”“建设者”。 

  近年来,中国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各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程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海牙协定》《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积极参与国际性会议,持续巩固与WIPO、WTO等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落实;积极推进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等。 

  同时,中国积极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培养相关人才,展现大国担当:2021年,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共招录34名学员;举办商标主题“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培训班,24个国家和地区的79 名知识产权官员参加;举办多期面向非洲和拉美地区的知识产权在线培训班,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名学员参加;组织71名学员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线上远程学习课程。 

  谢小勇说:“中国将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开放,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在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等方面积极贡献,主动发声,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链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开放相伴而行_今日中国 (chinatoday.com.cn)